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日前,经广安市委批准,市纪委监委对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员、三级调研员杨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杨钧理想信念丧失,纪法意识淡薄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;违反组织原则,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;玩忽职守;违反生活纪律,道德败坏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在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,数额巨大;徇私枉法,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,枉法判决;徇私舞弊,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,予以暂予监外执行。
杨钧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、徇私枉法罪、徇私舞弊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广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,决定给予杨钧开除党籍处分;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来源:广安市纪委监委、廉洁四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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