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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娜、实习生王新如摄影报道:5月18日,记者从南昌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红谷滩大队获悉,一名出租车司机因拒载受到处罚。
涉事出租车司机因拒载受到处罚
近日,该大队接到群众投诉,称4月29日南昌西站出租汽车候客通道内,赣A79×××巡游出租汽车存在拒载行为。接此投诉后,执法人员调取西站出租汽车候客通道监控视频,发现该车驾驶员在搭载一名乘客上车后,向前行驶了一段距离,便将车停在通道内,下车与现场工作人员争吵,并以乘客目的地太近为由拒绝发车。随后,西站派出所民警发现了该情况,要求驾驶员必须按规定把乘客送往目的地。但这名驾驶员仍不听从工作人员指挥,快速驶离。
经查,涉事驾驶员承认因乘客目的地较近,路程仅5公里左右,且在出租汽车营运站点轮排等候时间较长,故产生不满情绪。由于驾驶员晏某的行为已构成拒载,根据相关规定,南昌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红谷滩大队对其作出了责令改正、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。同时,对涉事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;要求所属企业加强内部管理,督促驾驶员规范运营、文明服务,切勿拒载、议价,更不得危险驾驶。
值班编辑:周章云
值班审核:金路遥
值班编委:邹文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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